第437章 【分家合议】(第2/3页)

分家无非几种分法,要么子女均分,各子女平摊责任。

但为了家族主支力量的发展,也有五五、三七分法,被视为主支的孩子得到一半或者七成的财产,肩负所有的养老责任,其他子女共分剩下的,各自分支。

除了有爵位的门户,朝廷继承法支持的都是均分,但父母若是留有遗嘱,便遗嘱为先。

祝棠从小被大父大母、父母视为家中长子长孙,便也在乎长幼有序的地位,他其实不在乎能得到的财产多少,只是在这一刻,他才发现,他一直以为的“长子长孙”只有他自己这么认为了,祝翾早已取代了他天生的地位权威,所有兄弟姐妹,包括他,都已经下意识跟随祝翾的意见、看她的眼色开口。

祝棠发现没人搭自己的话茬,便不说话了,他也习惯了祝翾的话事人地位。

他的妻子田徴华见祝棠才开口就熄了火,就难免有些恨铁不成钢,现在分家绝对是不利于他们这个小家的,田徴华也清楚祝棠的地位在祝家占不到什么优势,但越晚分家,他们这个小家才能在大家的庇护下得到更多的隐形资源,分家分户,就真成了亲戚。

沈云当然也清楚老大夫妻在想什么,这也是她要此时提出分家的原因。

沈云朝祝棠说:“你们一个个的如今都大了,我与你们父亲年纪也老了,之前我们要奉养老人,你们大父大母都在,家不能散。如今大父大母也不在了,也到了大家各立门户的时候了。”

沈云拿出一个钱匣子,说:“这里面是你们大父大母的私房体己,老人家节俭了一辈子,攒了这些私房。”

说着沈云看向祝明与祝晴,说:“老人家的私房,老太太活的时候打算过,大姐与我们各分一半。”

祝晴没想到祝家分家产还能有她的份,她早就嫁了王家,便逐渐默认自己是王家人,觉得祝家分产和她没什么关系,沈云主动提,她也有些坐不住:“我早嫁了出去,当年也是拿了父母给的嫁妆,怎么还能拿这个……”

沈云却说:“按照律法,父母离世,财产均分,这也不是祝家公中的钱,是老人家自己的私房,他们两个的私房自然是分给儿女,姐姐虽然已经嫁人,但依旧是老人家的女儿,老一辈的私房可以拿,老太太去的时候也是这么打算的。”

祝明也没有意见,祝晴听说这是孙红玉的打算,不由悲从中来,虽然她是抱来的姑娘,但祝大江与孙红玉从来没有苛待过她,所以即便嫁了人,祝晴还是喜欢串娘家的门,喊一声“娘”,祝家的门便为她打开,脾气不好的老太太看见她总是笑呵呵的:“晴姐儿,你可来了。”

但是从此以后,她没有娘了,也没有人再喊她“晴姐儿”了。

分完老人家的私房,之后的就是公中的钱与家内住宅田地等不动产的分配。

沈云把自己之前的打算说了出来,每个子女她都按照对方的需求进行了合理的分配,但祝家公中的一半是归祝翾的,沈云与祝明的养老责任也是归祝翾了。

这个结果对于所有人都是情理之中、意料之中的,大家都和和气气地接受了这个分配。

祝翾也大概猜到会是这个结果,便坐直了身子,问沈云与祝明是否愿意等她守孝结束一起赴京。

沈云微笑着对祝翾说:“当年你做了官,我与你父亲其实就该随你出任的,但是家中还有老人要奉养,你大父大母都舍不得离开老家,你那时候自己在外面住的地方也不大,我们去也是给你增添不便。

“后面你发达了,我再提去京师,又显得沾你的光。”

祝翾便说:“您生我养我,我奉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能用‘沾光’这种词语呢?从前顾念姊妹兄弟都在家中,祖父母年迈无意长途跋涉,我住处狭窄,无处安置二老,所以才不孝至今。

“如今我在京师有宅有俸禄,不说大富大贵,体面奉养二老还是做得到的,如今你们都有意令我尽孝补偿,我怎么会嫌弃自己的父母是累赘呢?”

祝莲也赞同沈云祝明随祝翾去京师养老,这么多年,沈云料理这一大家子的公中,还要侍奉二老,操心小辈家事,实在是分身乏术,分了家,各子女自己料理小家,祝翾家里条件又是最好的,沈云跟着去了京师既能见世面,还能少些劳累。

于是祝莲忙帮腔道:“萱姐儿是家里最出息的,我们能从公中得到这些资产也是因为萱姐儿,没有萱姐儿,家里公中哪里有这么多钱可以分出来。所以她为祝家之首我是同意的,大家也都服气,父母跟她去京师也是好事,我们这些姊妹也不是个个去过京师见过她的风光。

“父母在她那,我们几个每年都有了上门的由头,看似分了家各奔东西,实际上省了矛盾,更团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