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3/6页)
炖骨头汤,没什么技术含量,先炖骨头,后放萝卜,一个小时左右,那汤就炖得又白用浓。
汤里带着浓浓的骨肉香味,萝卜的鲜甜味,在大冷天里喝上一碗,暖心又暖肺。
炖好的萝卜块儿,沾上祝馨配的一小碗红油辣碟,萝卜清甜可口,又带着麻辣的味道,十分下饭。
做完这些菜,祝馨照旧给邵晏枢煮了一碗软烂的面条,喂给他吃。
邵晏枢现在这个情况,只能吃软烂的粥和煮成糊糊的面条吃,别的东西他也吃不了。
倒是万里,已经有九个多月,早就开了荤,可以吃一些炖得软糯的菜肴和肉食。
万里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好动,对外界越来越好奇。
九个月的他,走也走不动,站也站不稳,却偏偏喜欢让大人抓着他的两只小胳膊,扶着他在屋里到处乱走,四处看新鲜。
如果大人不愿意扶他走,他就自己爬,爬得过程中,看到什么都往嘴里塞。
比如有一次,祝馨看到他抓了一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虫子到嘴里吃,把她吓得要死,赶紧用手指从他嘴里抠出虫子。
他还不乐意,抠他嗓子,他还嗷嗷叫唤 ,活像虐待他似的。
祝馨时常扶着他走路,腰杆佝偻得快断了,时不时就放任他自己在地上爬,又担心他会吃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有时候不得不把他背在背上,或者抱着他干活,这样就特别辛苦。
今天做饭,万里一直不老实,一直跟在她屁股后面爬,祝馨担心他碰到厨房两个炉灶,会烫伤,只能左手抱着他,双腿成劈叉的姿势,左脚抬起来,放在厨房石台上,让万里的小屁股靠在腿上,右腿半蹲着,让她省点力,右手则费力地炒菜做饭。
晏曼如下班回来,就看到祝馨用如此奇怪的动作在做饭。
她是带过孩子的,但她那个时候带卲晏枢,有邵老爷子花钱请人帮她带,她就给孩子喂喂奶,抱着孩子哄睡,其他洗衣做饭,换屎尿布片等事情,都是别人做的。
就这,她都觉得自己累得要死不活,生了邵晏枢之后,她说什么都不愿意再生第二个孩子。
而祝馨,一个没结婚的十八岁丫头,既要全天照顾昏迷不醒的卲晏枢吃喝拉撒睡,又要洗衣做饭干家务活,还要想办法做各种事情刺激邵晏枢,让他早点清醒,更要带一个即将要走路,十分麻烦的小婴孩。
祝馨那劳累程度,以及她脸上那憔悴的神态,晏曼如都看在眼里。
向来不喜欢带孩子,觉得小孩子就是个麻烦的她,从祝馨手里抱过万里,开口说:“小祝,这段日子辛苦你了,我会尽快找保姆来照顾万里,到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不辛苦,这是我份内的事情。”这话祝馨听了好几遍了,她也没往心里去,她手上一松,心里也跟着松了口气,将锅里的饭菜麻溜地盛好,端到客厅餐桌上。
吃饭之前,祝馨介绍自己做得菜,“晏姨,这是我学着做得广东那边的猪脚姜,酸甜口的,你尝尝,合不合你口味,你要是觉得不好吃,我下次就不做了......另外,我泡了一坛子泡菜,放在厨房的角落里,泡菜泡好了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做作料,做成川味的酸菜鱼,泡椒菜系等等。”
晏曼如夹起一块酱油浓色的猪蹄吃进嘴里,那猪蹄炖得又软又糯,嘴一抿,骨头就跟肉分离了,猪肉猪皮Q弹酸甜,带着浓浓的老姜和醋甜香味,没有任何的猪蹄毛腥味。
好吃的让晏曼如不住地点头,动作斯文地吐掉骨头后,对祝馨道:“小祝,这猪脚姜很不错,我很喜欢,下次继续做吧。”
她说得是真话,她很少吃猪脚,总嫌弃猪脚有股挥之不去的毛腥味和屎臭味,基本不吃。
不过祝馨做得这猪脚,完全没有一点难闻的味道,煮得又很软糯,完全吸满了姜醋香料的汤汁,吃下去竟然比她爱吃的红烧肉还好吃两分,这让她对眼前这个小丫头的厨艺,是越发的刮目相看。
“您喜欢吃就好。”祝馨还怕她不喜欢呢,毕竟要给雇主做新菜系吃,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还好晏曼如挑剔归挑剔,很多菜,只要味道做得不错,她都能接受,这倒比许多只吃单一口味的雇主好伺候多了。
祝馨是保姆,在小雇主万里没吃饱之前,她是没办法安心吃饭,所以每次吃饭,她都会先喂饱万里。
她把万里专用小碗里的一块炖萝卜捣碎,弄了筷头大小一块软糯猪皮,合着萝卜饭,喂给万里。
万里小嘴张得大大,吃到她喂得食物,小嘴一直吧唧着,吃得津津有味。
对于爱做饭的人来说,看到别人吃到自己做得饭菜有滋有味,夸赞自己做得饭菜好吃,比自己吃下去都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