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向榆让沈九煮的白粥, 路上还在给范玉梅说粗茶淡饭。

不想还没有走宿舍门口,那股丰腴的米香就蹿出来了, 从前和配菜一起炒不明显,净煮神农玉粒时竟还要更香一些......

清新而馥郁的香气,带着山间未经雕琢的野意,浓郁又甜润,醇厚又绵长。

没有油烟加持,这样的米香是柔和细腻的,如同山涧清泉,林中微风。

成年人还能保持体面,张小明跟撒手没的哈士奇一样,撒丫子就拉着妈妈往前跑

“就是这个味道!就是这个!”

“妈妈,快点!”

范玉梅在心里暗骂这小子丢人现眼, 平时又不是没给他吃饭,但闻着鼻尖的香味脚步也情不自禁地加快脚步。

旁边母子俩越走越快, 向榆个高腿长, 居然需要小跑才能撵上他们。

快走到宿舍时,前路传来了传来了欢快的“嗷呜~”声。

“排骨!坐!停下!”

一个黑漆漆又巨大的身影在月色里狗狗祟祟地冲出来,高兴得都不跑直线,东一下西一下的,跑着跑着还要高兴地打几个转。

才来谷里几天, 警犬的稳重都快撒欢撒没了。

受欢迎的狗狗和不受欢迎的狼是不一样的, 估计今天员工们也没少夸它,变成了快乐的狗狗。

向榆怕它吓到范玉梅, 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拉住排骨狗绳,排骨一见到向榆就立起后腿,两只前爪往她身上扑, 黑湿的鼻子轻轻抽动,热情地蹭她的手和裤子,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嗷嗷声。

“乖乖乖,好排骨,今天是大功臣!”

向榆牵着排骨回家,一楼饭厅亮堂堂的,米香正是从里头传出。

沈九在餐桌边放碗筷,虽然向榆叫他“用高压锅随便压一下”,但桌上足足摆了三个砂锅,桌上还有几个精致的小碟,摆了佐粥小菜。

见人回来了,他把锅盖揭开,香味和蒸汽一同笼罩了整个房间,向榆凑上去一看。

一锅煮的白米粥。

一锅放了香菇和虾、还看得出咸蛋黄,是用虾油炒了的海鲜粥,虾的个头个个肥滚生猛,馥郁扑鼻。

还有一锅看不出粥的样子,煮得米全化开了,整个粥面是象牙般的乳白色,表面平整如泥,光滑地映着头顶灯影。

沈九恰到好处地解释道:“放了山药百合和冰糖,甜的。”

说话间,他拿长勺搅了搅,先盛了三碗起来,又从旁边小瓷盘里舀了一勺炸得焦香的干贝丝铺在海鲜粥面上,放好勺子。

“去洗手,小心烫。”

什么叫眼里有活。

这就叫眼里有活。

家里蹲着个大活人洗手作羹汤,长得跟面首似的,范玉梅看向榆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不止是她,向榆在哈蟆谷也经常感觉不对劲。

莫名其妙结识应龙这样的大老板,看起来神秘的沈九对她俯首恭贴,不谙世事的玄瑛紧紧贴着她,再加上她令人信服的武力值,在大学生脑洞里走起了迪化流的路线。

似乎从刘波那传出来的,说她是华国古武家族的孤女,所以一身武艺超群,沈九是家族派来照顾她的执事,经营哈蟆谷只是个幌子,实际上她要在这深山摆设风水、再造龙脉、振兴家族。

导致全谷员工都开始喊她掌门。

时常有种从贫农阶级一跃到封建帝制的错觉......

她懂范玉梅的眼神,不得不说,沈九具备一个装大款的时尚单品的所有资质,显得她很有钱也很有实力。

范玉梅和张小明已经自来熟地拿碗盛粥,不顾烫嘴扑哧扑哧吃起来。

一直很乖的排骨闻着香味也忍不住了,走到向榆腿边蹭蹭她。

好香好香,排骨也想吃。

看着狼狗的哈喇子都要流到地上了,向榆随手给它打了一碗海鲜粥,放了不少新鲜虾肉,狗狗应该会喜欢。

沈九轻飘飘地看了一眼:“它不能吃这个。”

“是吗。”向榆愣了一下。

也许就像巧克力,仙米灵力充沛,人吃了没事,狗吃了会爆体而亡?

怀着对沈九的信任,她没多想,正巧记起今天收的取件码,遂道,“我买的狗粮到了,给它吃狗粮吧。”

全价无谷烘焙狗粮,加了雪梨和牛肉还有进口大虾,可贵了,正好让排骨试试适不适口。

仙米和沈九他们一个体系,他不让吃应该有他的道理。

......

其实也没什么道理,只是不想给它吃。

沈九拿起狗盆,当着排骨的面把它的仙米粥全倒厨余垃圾里,然后拆开狗粮,给它堆得冒尖尖。

做过护食训练的排骨只能看着他把自己的饭换掉,用非常气愤地眼神表示不满。

这个人的气味似曾相识,像经常和它抢主人,还老揍它的那只坏猫。

它嗷了一声,沈九眯了眯眼,排骨低下头,夹着尾巴埋头吃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