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寇祝之辩】(第4/5页)
“我只能为她争取无错辩护,你还当庭跟我死犟,犟得终于让你老师背了一个被追溯的过失,耽误了升迁,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到顺天来。
“她年纪也大了,离致仕也没几年了,在一个好的位置上退下去,也留个体面,你给她体面了吗?”
上官敏训听着席间两个人互相争论,渐渐少了先前的担忧,慢慢放松了脊背,跟看戏似的,一边吃着菜一边看她们两个吵。
祝翾依旧有自己的道理:“寇老,您讲讲理,您调尚大人的是什么职位?是刑部的侍诏!
“刑部是什么部门?司法相关的重要部门!
“刑部侍诏也是极其重要的、掌握司法权力的正三品官员,朝廷的实缺不是给您吏部拿去全元老们体面的。
“您既然要调她做刑部侍诏,那我追溯考核的重点是不是尚大人她历任所涉及的所有司法案件?结果就发现锦娘案有她的手笔,还差点酿成事实过失。
“关于死刑案的过失,是肯定不能短时间内再担任司法相关职位的,尤其是刑部侍诏这样的缺,我提出来问心无愧。
“而且,尚大人做知府的时候,柳平就敢盲从她的证据链,韦简舜翻案就面对着那样大的压力。
“那么,如果尚大人这事我没提,就这么让她来了刑部,我说万一啊,万一她哪个案子出现了错漏,比她位低的官员有多少敢大胆指出、敢翻案就事实进行重审的?
“所以,我觉得从各方面来看,您这个升官调令就不该发,我每一条抗辩的理由都是基于事实与司法公平的角度来说的,您也可以觉得我没有人情,但是锦娘这样的人就该死吗?”
寇玉相依旧不依不饶:“我跟你讨论的,不是她当了刑部侍诏之后会如何,而是这个过失是否有再讨论的空间!
“祝翾,我问你,如果尚昭离任之后,紧跟着上任的不是柳平,是韦简舜。
“这个案子当时还没有下判决,韦简舜她做事谨慎,她没有只看上一任留下的开庭材料就断案,她重新开了庭,对证人进行了新一轮的问询,然后发现锦娘罪不至死,给锦娘第一次就下了现在的判决。
“那么,锦娘案合理收案,尚昭做的事情也没有变,在没有判决书签字盖章的情况下你追溯下去,还会觉得尚昭存在司法过失吗?”
祝翾回答道:“在司法结果没有造成冤假错案的情况下,自然不谈过程追溯。”
寇玉相听了,忍不住拍了桌子,差点没把上官敏训筷子上的肉丸子给震下来。
寇玉相对祝翾道:“尚昭做的事情没有变,继任的是柳平,她就有了过失,是韦简舜这样的,就没有过失?那你倒是说,这个追溯过失的原则是什么?
“所以,我一直说,尚昭这个事是有讨论空间的,你往上给她讨论、还是往下给她讨论,都是可以圆一圆说法的,并不是板上钉钉的东西。
“尚昭还是你的老师,你就非要给她用最严厉的框架去审判去为难,你是铁面无私了,是把你的原则贯彻得相当到位了?那你老师怎么办?
“你执法也要讲点人情吧,一点人情不讲,你到时候能处下什么人站在你这里?就你保护的那些新的没有势力的中书省的年轻官员吗?”
祝翾却反驳道:“寇老,追溯过失的原则,不仅看当事官员做了什么,也看造成了什么影响。
“您刚才的假设是韦简舜在尚大人之后上任,没有完全采纳尚大人的判断,对锦娘案没有产生恶劣影响,过失没有出现。如果尚大人所下的判断对结果没有发生作用,那我去追溯什么?
“可现在的情况是,过失出现了,才要顺着结果去摸这一整条的司法线进行复盘其中所有官员的作用与角色,才要启动追溯原则。
“就好比甲给乙递了一把刀,乙把刀收起来了,那甲有什么错?
“可是如果乙拿着这个刀杀人了,那就要顺着结果去判断甲给乙递刀的行为是单纯送刀、还是行凶过程中送凶器的区别。
“只有死了人,刀才算凶器,才需要去分辨源头。
“这个事也是一样的,因为锦娘案一审二审确实错判了,错判的结果启用的是尚大人的证据链,锦娘也差点真的枉死了,我才需要这样复盘。如果是韦简舜直接接手,没有错判的事实,那就没有启动追溯的条件。”
祝翾逻辑缜密,寇玉相也渐渐觉得自己说不过她,但是她还是继续说:“可这不代表尚昭的事情不存在讨论空间,你只是给了我追溯她的理由,我从来没说过这个流程不合理合法。
“锦娘案初次证据链确实是尚昭做的,可是她离任之后复盘就已经发现不对了,可那时候她已经不是知府了,是柳平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