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阿玛什么都听娘的, 只要自家阿玛指望不上的毅小爷还不指望了呢。

刚过完七岁生日的毅安以二力半的成绩拿下了他人生中第一匹马:赤兔。

听名字也知道这是一匹红褐色的马,为什么非要叫赤兔这么个好听,但从古至今都特别容易撞名的名字呢, 当然是因为毅小爷开始听三国志的故事了。

听说书这个爱好,是某一次沈婉晴和毓朗带孩子去户部滇南清吏司郎中府上赴宴染上的。

主家最喜欢听说书, 那天前院后院请了三波说书的, 从三国风云到才子佳人再到志怪传奇,客人们想听哪个就去哪个院子,弄得特别像后世的剧院, 就差门口再摆个卖瓜子花生和毛豆的, 那就真齐活儿了。

那天是毅安难得的休息日,三个说书的院子他挨个听, 听到黄昏时分客人都快走完了, 这小子才念念不舍跟着他阿玛回来。

然后,当天晚上就喜提了噩梦。土生土长的毅小爷居然怕鬼, 自己一个人在厢房睡到半夜吓得受不了, 光着脚趿拉上布鞋就往沈婉晴这边跑。

推门那一下没轻没重差点儿把毓朗吓得从床上跳起来,定了定神看清楚进来的是自己的亲儿子, 这才又重新躺回去。

沈婉晴给孩子定的规矩都一样, 三岁以后分床分房睡,三岁之前只要孩子愿意就能跟着爹妈一起睡。

毅安都好几年没跟阿玛和娘一起睡过了, 这会儿站在门口眼睛却直勾勾地看着睡在二人中间的妹妹, 他有点点小羡慕但是他又不好意思说。

自己生的, 毅安一个眼神沈婉晴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你儿子,你带着去罗汉床上睡一晚。”

沈婉晴不问儿子到底怎么了,管他是因为怕黑还是尿床还是什么理由, 来都来了难道还把他赶回去一个人睡?

不过一个床非要挤下一家四口倒也是没那个必要,她拿脚尖在被子里轻轻踢了踢毓朗,毓大人就只能认命从床上爬起来,带着虎头虎脑的儿子睡到次间榻上去。

被几人的动静闹得半睡不醒的岁宁又重新睡熟了,屋里屋外重新安静下来,沈婉晴能大概听清外面父子俩在说什么。

小破孩儿年纪太小听不懂才子佳人,三国演义好听但去的时候已经说一半了,本来也不是从头开始说的,这个关羽那个张飞的还没听明白怎么回事。

只有说妖精的,听一耳朵就记住了。狐狸吃人,不光吃人还要把人的心掏出来吃。因为什么要吃心也忘了,反正是记住个吃,然后晚上睡觉就梦见有狐狸要来吃他的心。

小孩子的思维很简单却也很难改,过两天他忘了就忘了,再问他他保证想不起来。但眼下现在今天晚上,这个吃人心的狐狸在他心里扎住了脚,要想让他不想也很难。

好在有时候有些兴趣爱好是随根的,毓大人小时候也喜欢听说书。没成亲的之前有两年,这位爷花在茶馆酒馆里听说书的银子都能堆成小山。

人家还挑剔,不听大鼓不听唱曲儿,就要听那种基本功扎实的老先生说。

不光听还要细琢磨,一回书能来回来去听好几遍,有时候老先生哪里差了一星半点儿他还要给人点出来。要不是当年的毓小爷出手也大方,早不知道挨多少打了。

现在一听儿子说是被说书的吓着了,他也不跟儿子掰扯狐狸精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就问了他还记不记得三国听的大概是个什么故事。

毅安稀里糊涂报了两个人名两个地名,毓朗就知道他今儿听的是关公温酒斩华雄,毓大人张嘴就把毅安下午没听明白的书给接上了。

沈婉晴真不知道毓朗还有这本事,有时候人与人之间就是这么奇妙。有的人相处三天就觉得没意思,看对方就像在看一摊能望得见底的水坑,多看一眼都觉得多余。

有的人成亲十年了还能发现以前自己不知道的长处,此刻沈婉晴就觉得毓朗这个兴趣爱好特别好。

她松了松肩膀闭上眼睛,慢慢把呼吸都调整到跟次间毓朗讲故事的频次差不多的起伏上,也不知道听到什么时候就彻底睡着了。

狐狸不狐狸的转过天来毅安就彻底不记得了,已经能骑在马上独自小跑的小男子汉,现在最喜欢的就是每天晚上听他阿玛讲三国的故事。

所以当阿古都兑现承诺带他去挑马,即便那是一匹很温顺的母马,但因为只有这一匹是颜色极正的红褐色,毅安还是一见钟情般选中了。

并且给取了赤兔这么个名字,哪怕这匹马因为性格过于温顺大部分时候都不肯跑太快,唯一能跑起来的时候,是毅安带着新鲜胡萝卜去看它的时候,那这匹马在毅安心里就是赤兔。

马是毅安自己挣来的,整个过程没人求情没人放水,所以即便管马厩的马夫和阿古都都觉得这匹马没那么好,但毅安选中了那这匹马就是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