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2章 最受书商欢迎的男子(第2/3页)

所以他宁愿多抄些稿子寄到各报社赚稀薄的润笔费,也不把公子的署名权给出去。

“我不止一次的在酒楼听到传诵的文章,好几篇都是公子写的,那些庸才拿着您的文章四处炫耀,您却什么都没有,”喜金不甘道:“天才之名,合该是您的。”

“这些名气有什么用?他们不过拿文章应付先生、或是到文会诗会上吹牛,赚到的钱才是实际。”薛韶也不是什么题目都接受的。

他给人写的文章,多是以学习和炫耀为主,一旦题目有取才的趋势,他就会拒绝。

用他的话说是,他的文章可以给买家带来快乐和自豪,但不能伤害到另外无辜之人。

所以他给人写的文章,适合在酒楼、文会、诗会上传播,也适合给老师教导学生所用,却一定不适合用在科举取才上。

报纸的蓬勃发展带来文学的发展和思想的活跃。

治国之人常觉百姓愚钝,可诱、可糊弄以驱使之。

但薛韶觉得不是。

薛家世代从事教育行业,他父亲、叔祖皆是教书育人的先生,他们最常说的话就是有教无类。

叔祖父从不觉得权贵官员之子就更加聪慧,而贫民之子就愚钝。

跟着叔祖父和父亲长大的薛韶从幼年时期便深切的体会到这一点。

恩荫入县学的县令、县尉之子,学识没有乡间小地主家的儿子好;

甚至有些公子少爷的学习能力还不及他们身边的书童。

他五六岁时便见过书童蹲在县学的窗户外听课,然后替他们家的少爷写文章,应付先生的问话。

可见,人的智慧与出身无关。

随着清丈土地和清查人口的开始,户部的黄册上人口数量越来越多。

到今日已由六千余万增到了八千余万,薛韶相信,等全国普查结束,人口还可以再增加两千万。

大明有万万人口,这其中藏了多少智慧有才能的人?

这些人若能为国所用,为民造福,那我大明能强盛成什么样子?

所以开智势在必行,教育更是必须的举措。

薛韶的全部身家基本都投入到了教育之中。

有一点钱就丢进去,有一点钱就丢进去,让跟在他身边的喜金操碎了心。

好在他们公子虽花钱如流水,赚钱的能力也很强。

很快,随着律法改革的风吹遍整个大明,薛韶的名字也传遍了整个大明。

于是,他用本名写出来的经典案例在两种律法下的判例就很重要了。

不仅各地报纸争相刊登,各地知府、县令还拿出来逐条学习,当做判例学习。

于是有书商找上门来,要买薛韶的稿子去印刷。

正巧,刑部也找上门来,让薛韶把稿子整理一下,刑部打算联合礼部出一本判例大全。

前者有钱,后者属于义务劳动。

可这也难不倒薛韶。

他先是给书商一沓纸,上面用通俗易懂的话讲解了二十个案例,只是在给各大报纸的案例中做了些语言修改而已;

然后他认真地给刑部单独写了一本书,同样是那二十个案例,其中应用到的法条,其详细,刑部尚书翻开都停不住。

最后刑部和礼部出的这本案例书被列为刑案人员必读之书,由朝廷推到地方,然后是各地知府、县令,人手一本。

各地书院也购进此书。

书局印刷这书根本就不赚钱,自然,薛韶也没钱。

但另一边,书商出的简版案例书借着这股东风大卖特卖,在民间尤其受欢迎。

这次律法改革,主要集中在盗窃、逃役、逃税等一些轻罪的连坐法改革上,全是与民生息息相关。

薛韶认为,律法改革不能只让官员们知道和学习,百姓更要知道。

若地方衙门判案有误,百姓们至少要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适用律法有误,能够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普通百姓大多没有很深的理解,深奥的书他们看不下去,所以书商拿到的稿子通俗易懂。

在潘筠的建议下,他还把半白文转成了白话文,可以说,即便是没读过书的人,听人读也能理解。

所以,这本书在民间很受欢迎,销量特别大。

在没有朝廷宣传的情况下,其销量直逼太祖高皇帝倾情发行的《大诰》。

要知道,《大诰》一直是大明销量最好的书。

因为拥有一本《大诰》,犯事之后,你就可以减罪一等,简直堪比弱化版“免死金牌”。

所以,自大明开朝以来,即便是《论语》等启蒙书籍的销量也比不上《大诰》

因为读书人才会去买《论语》,但《大诰》,家中没人识字,知道有这个好处后,也要囤一本《大诰》。

而今,一本横空出世的《新旧法案例》的销量竟然快赶上今年《大诰》的销量,比《论语》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