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挖呀挖墙脚(第3/6页)
此时的红薯已经完完全全地熟了,外皮焦黑,散发出一股说不出来的香味,他拍掉表面上的灰烬,就把红薯拿进了房间里面。
路过大哥房间的时候,大哥看见周向阳手中的烤红薯,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道:“小弟,给我一个!我馋这口好久了,你这么多肯定吃不完!”
周向阳拒绝道:“可以吃完的,我一个人,我媳妇三个。“
大哥振振有词道:“这么多烤红薯,你媳妇吃多了会肚子不舒服的,不如给我一个。”
周向阳想了想,依旧拒绝道:“如果到时候有剩,我给你拿一个过来。”
大哥感到无比的心寒,以及恨铁不成钢,好好的小弟,怎么就没有长一个正常的脑子呢!
“小弟,我跟你可是二十多年的兄弟,你就让我吃你媳妇剩下来的东西,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周向阳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就算了,你想吃烤红薯就自己烤吧!”
大哥小声嘀咕道:“真是胳膊肘朝外拐,有什么大不了的,自己烤就自己烤,妈的红薯放在哪里了?”
周向阳一脸认真地解释道:“这不是妈买回来的红薯,是我和同事交换所得。”
大哥皱着眉头询问道:“你应该不会只交换了四个吧!”
周向阳想了想放在床下的一袋红薯,信誓旦旦道:“没错,只有四个。”
大哥:“……”
周向阳见大哥不说话之后,就拿着红薯回房间了。
房间里面的林远书正在看关于制药的书籍,她听到周向阳和大哥在门外说话的声音,却不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因为声音断断续续的,她也懒得屏气凝神地去听。
林远书闻到一股红薯的香味,抬头一看,就看见周向阳手里的烤红薯,她颇为意外道:“烤红薯,你怎么会做烤红薯?”
周向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听你爸说,你很喜欢吃烤红薯,今天发生了这种事情,我想着如果你能吃到烤红薯的话,心情应该会变好一点。”
林远书连忙从床上起来,接过周向阳手中的烤红薯,笑着说道:“你对我可真好,冬天吃烤红薯,实在是太幸福了,我现在真的是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如果陆副厂长站在我面前的话,我还可以跟他大战三百回合,烤红薯,我的充电站。”
没想到原主跟她一样喜欢吃烤红薯。
周向阳虽然不知道充电站是什么意思,但他看见林远书十分高兴的模样,他也为此感到开心,“你喜欢就好,我换了好多红薯回来,我可以天天给你做烤红薯。”
林远书笑着婉拒道:“天天吃烤红薯就免了,隔三岔五可以做一次,我要是天天吃烤红薯,我的肚子该抗议了。”
她虽然喜欢吃烤红薯,但也知道烤红薯这东西,吃多了烧心。
周向阳把另外两个烤红薯放在了桌子上,一本正经地承诺道:“好,我不会忘记给你做烤红薯的。”
他要跟他媳妇做一辈子的烤红薯。
林远书剥开红薯焦黑的外皮,一股焦糖般的甜香扑鼻而来,橙黄的红薯冒着热气,让人胃口大开。
虽然年代不同,但食物的味道是一样的,幸福感也是一样的。
与此同时,周妈小心翼翼地出门,径直来到李小花家。
此时的客厅里面只有李小花一个人,她的儿媳妇带着孩子回娘家了,儿子去上夜班了。
周妈率先开口说道:“我已经打听清楚了,林远书对海鲜过敏,我可以买来海鲜,然后天天做海鲜给她吃,让她痛不欲生。”
李小花皱着眉头道:“海鲜的价格那么昂贵,这可是“奢侈品”,你确定她吃海鲜过敏吗?”
周妈振振有词道:“当然了,我不会打听错的。”
毕竟是林远书亲口说的,怎么可能有错。
李小花依旧有些不赞同道:“我觉得你用这个方法对付林远书有点不靠谱,而且海鲜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林远书遭得住,你的钱包也遭不住。”
周妈瞪大了眼睛,她不爱听这话,在她眼里,这些都是小问题,“怎么就不靠谱了?你都可以用这个方法来对付自己的媳妇,我就不能用这个方法来对付自己儿媳妇了,再者,我现在有工作,每个月都有工资的,不至于连买海鲜的钱都没有。”
虽然她不喜欢工作,但她喜欢发工资。
“那我俩的情况不一样,我儿媳妇比你儿媳妇温柔多了,脑子也没有那么聪明,性格也没有那么强势。”李小花眉头依旧紧锁。
周妈信誓旦旦道:“不会出事的,我又不是想要我儿子站在我这边,或者借此打压林远书,我没别的心思,就是想给她个教训,过敏反应没那么严重,休养几天就好了,又死不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