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值得(第2/4页)
数日没合过眼的母亲,此刻终于安详睡去,青白的皮肤坚硬如冰雪。
她再没有睁开过眼,好好地看看她的女儿。
人生的幸亦或是不幸,总是那么难以分清。若是她是个不幸的人,她应当和母亲一起葬身火海之中,可她们偏偏活了下来,还逃出了濒临沦陷的城池;可若是她足够幸运,大难不死的她本应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可一场大雪又无情地夺走了她最后的至亲。
也有可能,人生便是在幸与不幸之间来回摇摆,从无确切,从无安稳。
自那之后,她便只身一人游荡在漯水城中,靠讨饭为生,直到遇见大胜。
她没经历过真正的荒年,洪水把一整片农田和村庄都淹没的荒年,贫苦百姓必须卖身为奴才能活命的荒年,她后来才切身体会,亲眼目睹。虽常常饿得肚子疼,可这也确实是她头一回吃官家饭。
大胜从鼻子里出了一口气:“那你倒还算命好的。”
“听好了,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拿出来赈灾的米大多都是腐坏的霉米,洗了洗浮色又煮熟了做成粥,当做赈灾粮,再施舍给我们这些灾民,反正吃死人了也没人管。”
“以后记住了,吃官府的粮,记得从炉灶底下掏些炭粉掺进去,再一起喝了。”他瞪着眼,却一字一句极其认真地嘱咐她,“知道吗?这样既能吃饱肚子,也能活着。”
越颐宁翘着唇角:“他就是这么说的。”
谢清玉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她曾经历过的苦难伤痛,仿佛随着她的话语一刀一刀地剜割着他的心头肉。对于那些不堪提的往事,她如今已可以笑着说出来了,语气也很轻松,他却觉得被沉沉的山峦压住了肩膀,快要喘不上气来。
那些沉重的病疴都染给了他。
“......后来呢?”谢清玉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了,他只是执着于知晓她的过往,那些既没有出现在书中,也不被史料记载的过往,“你一直和他一起生活吗?”
“没有多久,只有两年而已,很多乞儿都跟着他,我只是其中一个,他对每一个跟着他的乞儿都很好,就像我们的大哥一样。”越颐宁笑着,声音蓦然变得松快了些,“后来你也知道了呀,我遇见了我师父,跟着她到了山上,之后过的就都是好日子了。”
“不过,我后来又遇见过他一次。”
那是她入天观修习的第三年,十一岁,金钗年华。
她随观中的弟子仆役们到了山下,进行一月一回的布施。收成不好的岁尾,很多吃不起饭的平民百姓就靠天观施舍的米粮撑过这些日子。
越颐宁穿着一身好衣裳,云髻玉簪,像个落入凡尘的仙童。她站在草棚下,细心地给每一个端着碗走到她面前的人舀取粥水。
一双双晃过她面前的手,粗麻袖管里伸出来,像一丛丛被雷火劈焦的枯枝。老妪的掌纹里嵌着黍壳碎屑,指甲缝淤着冻疮的紫斑;孩童的指节因偷扒灶灰取暖而扭曲,掌心横着细细小小的烫疤。
直到一双粗粝的手掌伸到她面前,手背上横着一道熟悉的,蜈蚣似的疤痕。
越颐宁怔住了,她抬起眼,看清了人。
粥水倒入他碗里,两个人隔着满满的一碗热腾腾的米粥对视。
这是越颐宁时隔三年,再一次见到大胜。
大胜长大了,身型抽条长高,还是那张面庞,泥灰抹得一脸脏。
他也认出了她,眼里的光芒缩成细细一缕,震颤着,似是惊愕,似是复杂。
他微微张了张唇,又紧紧闭上。
这里不是漯水,按理来说他们不该在这里重逢,既然重逢了,那就是命。是命运叫他们再见上一面,作一个物是人非的告别。
他凝望了她最后一眼,低下头端着粥碗离开了。
越颐宁没有追上去,她面前还有百姓端着粥碗,等着她舀取粥水给他们;她也追不上去,她从见到大胜的那一眼开始,双脚便如同灌了泥浆一般,沉重得抬不起来。
心中有一块角落,压着沉甸甸的巨石,压得她喘不上气。
她清清楚楚地感觉到,那是愧疚。
明明大胜的贫穷和凄苦并不是她造成的,可她就是感觉到了愧疚。
她光鲜亮丽地站在那,就像是一种背叛。
越颐宁见了大胜之后心乱如麻,她懊悔于看着大胜从自己面前就这样离开,哪怕她上去叫住他,给他一点金银细软,也算是一种安慰。可她眼睁睁看着他没入人群,再也找不见他了。
她那晚做了无数个梦。
梦里都是大胜,他深深看了她一眼,从她面前头也不回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