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第2/3页)

这不管是对于沈婉晴还是太子来说都是好事,只不过好处用在的地方不一样罢了。沈婉晴抬手在他结实精壮的心口推了两把,才把人勉强往后推了小半步。

沈婉晴深知这人脸皮有多厚,也知道昨晚上两人因为毅安还在房中并没有尽兴,所以这会儿坚决不能搭理他。要是现在稍微给他露个破绽,他就得缠上来没完没了。

被推开了毓朗也不生气,转身出门去把隔壁已经换好衣服的儿子又给抱了回来。

接过丫鬟递到手边的热帕子,先给儿子擦脸擦手,然后抱着儿子坐到自己腿上,弯腰给这小崽子把啃得全是口水酸臭酸臭的脚丫子给擦干净。

动作算不上特别娴熟,但只要他肯做沈婉晴就从来不拦着。他是当阿玛的,他这个当阿玛的现在在带孩子上花多少心血,往后这孩子才能回报给他多少真心。

一家子不紧不慢刚把自己收拾好,徐氏身边的丫鬟也正好过来请他们去正院吃早饭。

沈家也有早起请安的规矩,不光请安还要两房人一起在正院吃早饭。

沈家的正院正房是沈婉晴的祖父沈铁山独住,再有两年他就要七十大寿了。祖母倒是已经走了好几年,在原主记忆里对沈家老太太印象就很浅,沈婉晴自然更加没什么感情。

不过做鳏夫对沈铁山没什么影响,沈铁山是个很能说的老头儿,辽东人武将出身。

为汉军旗佐领,还当过造办处的郎中,他这一辈子锤炼自身功夫之外做人也是出了名的八面玲珑,要不然也养不出沈宏世这样接了他衣钵的儿子来。

他给家里定下的规矩就是早上要一起吃顿饭,且饭桌上不讲究什么食不言的规矩。

在他看来一家子人同桌吃饭就该想说就说,今儿不说明儿也不说,时间长了不过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同居人,哪里还是什么家人。

毓朗刚开始不习惯,现在比沈婉晴还殷勤,到了正院就主动坐到沈铁山身边去了。

“难得五姑爷回来,这是厨房专门给你做的鲜奶饽饽和鲜肉小馄饨,尝尝这个味道是不是比你在家吃的更好。”

“嫂子,这话我不敢说,说了回头霁云就学给凝香姑娘听,一顿香还是顿顿香,我还是分得清。”

凝香的娘就在沈家灶上当差,她的手艺都是跟她娘学的,现在秦氏隔着桌子这么问,毓朗傻了才踩这个坑。

沈婉晴跟前的丫鬟个个胆子大的很,过分的事不敢干,明儿煮馄饨的时候少给自己下几个,凝香还真做得出来。

毓朗这话听得男人这一桌都跟着笑起来,尤其沈铁山看这个孙女婿怎么看怎么顺眼,这会儿更是用一屋子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跟毓朗说,平时在家里要是受了小五儿的气,就回来跟他说,他肯定有法子治小五儿。

从沈大奶奶变成小五儿的沈婉晴对此只装作没听见,老头儿精明死了,沈婉晴多少有点儿怕他。

自己这个孙猴子不敢在他跟前蹦跶,即便已经来了此方世界好几年,她还是怕被这沈铁山看出什么端倪来。

毕竟前两年徐氏还跟自己说过,沈铁山在喝醉酒之后跟沈宏世感慨,家里自从把小五儿嫁出去之后,就一日比一日更好了。

小五儿也是,成亲之前在家闷不做声不显山不露水,谁能想到嫁人以后处事手腕这般雷厉风行有气魄,真是判若两人。

话不过酒后醉话,但听在沈婉晴心里却是心惊肉跳。这会儿见毓朗故意抬起头往自己这一桌看,干脆把坐在自己身边的毅安抱下来放到地上,哄着他去找阿玛。

“去,跟阿玛过去吃饭行不行?”

“嗯。”

毅安能听懂一些话了,好比现在他就知道自己亲娘没工夫搭理自己,得抱住阿玛的大腿才能吃饱饭。

肉嘟嘟的小手朝毓朗的方向伸着,从袖口还露出一截藕段似的手臂,短短白白看着都好似带着一股奶香味道。

小短腿来回倒腾走得不算多稳,走到毓朗跟前正好一趔趄,被他阿玛给接住抱起来,那一桌子舅舅外公太外公的注意力都被个小崽崽给吸引走,沈婉晴才松了一口气。

早饭吃到一半阳光彻底照进屋子里来,沈婉晴在跟嫂子秦氏和堂嫂周氏商量中秋节哪天回来,隔壁毓朗在跟沈文渊聊兵马司和粮食沿漕运进京的事。

沈婉晴的亲哥终于考上进士入了翰林院,他上值点卯的时辰早,急匆匆吃过早饭又跟毓朗拱手致意,便先行出门上班去。

屋里热热闹闹的,屋外是不是有仆妇丫鬟走过的细碎脚步和低声说话的动静。实在是很平常的一个早晨,却让毓朗觉得这段时间在家里憋出来的,那种说不上哪儿不痛快的不痛快散了大半。

沈家跟赫舍里家不一样,这是毓朗第一次跟沈婉晴回来之后就发现的事情。